Yahoo Search Búsqueda en la Web

Resultado de búsqueda

  1.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 是指一個 國家 的特定 地方 內,具有規範性之自我 治理 能力(即所謂 地方自治 )的 政權 團體。. 地方政府是「 中央政府 」的對稱 [1] :1381 。. 廣義的定義係管理特定 行政區域 內 公共事务 的 政府機構 之總稱,狹義的定義則專指地方之 ...

  2. ja.wikipedia.org › wiki ›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 - Wikipedia

    地方政府 ( ちほうせいふ 、 ( 英語: local government 、ドイツ語: Gebietskörperschaft )とは、国内における一定の地理的範囲に属する住民及びその代表と行政組織から構成される統治機構 。中央政府との関係は、単一制国家と連邦制国家に大別される 。

  3. 地方政府 是指一個 國家 的特定 地方 內,具有規範性之自我 治理 能力(即所謂 地方自治 )的 政權 團體。 地方政府是「 中央政府 」的對稱 [1] :1381 。 廣義的定義係管理特定 行政區域 內 公共事務 的 政府機構 之總稱,狹義的定義則專指地方之 行政機關 [2] 。 做為 地方分權 的體現,地方政府為分散於一國之內,個別存在的 法人 或 行政 主體,在國家 法律 的規範下,與中央政府共同執行 政治權力 ;於此涵義下,中央政府派駐各地方的政府機關,就算有特定管轄範圍,亦不能稱之為地方政府。 在 聯邦制 國家,由於聯邦是由若干分子國(如 德國 及 美國 的 各州 、 印度 的各邦)所組成,這些分子國具有準國家性質,其政府組織一般不稱為地方政府。 概述 [ 編輯]

  4. 地方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特定地方内具有规范性之自我治理能力即所谓地方自治的政权团体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对称:1381 。广义的定义系管理特定行政区域内公共事务的政府机构之总称,狭义的定义则专指地方之行政机关 。

  5. 地方政府 是指一個 國家 的特定 地方 內,具有規範性之自我 治理 能力(即所謂 地方自治 )的 政權 團體。 地方政府是「 中央政府 」的對稱 [1] :1381 。 廣義的定義係管理特定 行政區域 內 公共事务 的 政府機構 之總稱,狹義的定義則專指地方之 行政機關 [2] 。 做為 地方分權 的體現,地方政府為分散於一國之內,個別存在的 法人 或 行政 主體,在國家 法律 的規範下,與中央政府共同執行 政治權力 ;於此涵義下,中央政府派駐各地方的政府機關,就算有特定管轄範圍,亦不能稱之為地方政府。 在 聯邦制 國家,由於聯邦是由若干分子國(如 德国 及 美國 的 各州 、 印度 的各邦)所組成,這些分子國具有準國家性質,其政府組織一般不稱為地方政府。 概述 [ 编辑]

  6. 人民政府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 中央 到 地方 各级政权总称,包括 行政 等组织和机构。 现多指的是1954年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行政部门的总称,即除立法(含政协)、司法、军队和 政党 组织以外的行政事务组织,是 人民代表大会 的执行机关,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行政机关。 分层.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依層級设置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 即 国务院. 省级人民政府 :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地级人民政府: 地级市 、 自治州 、 盟. 县级人民政府: 县 ( 旗 )、 自治县 ( 自治旗 )、 县级市 、 市辖区 、 特区 、 林区.

  7. 地方公共団体ちほうこうきょうだんたい英語: local public entity )は、日本において、行政区画内を施政・統治する地方政府のこと。 地方自治体 ( ちほうじちたい ) とも言う 。